今天,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宣判,判决张艺兴名誉权案二审胜诉,原告公开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。
此案最早起因于网上一则涉嫌诋毁张艺兴的言论,该言论被多个自媒体和网站大量转发,引发舆论热议。而本次二审主要围绕着此事产生的蛛丝马迹进行展开,最后发现原告并非碰巧被网友评上了“国民老公”,而是企图通过此事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。法院认为被告作为自媒体从业者,在传播此事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到事实真相,应该承担侵权责任。
张艺兴发表声明表示,对于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行为,将会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,绝不手软。同时,也为此次二审胜诉喜出望外,并表示对于网友们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包容和支持表示感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