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兰克福时间,即欧洲中部时间(Central European Time),是指比格林尼治标准时间(GMT)快一小时的当地时间,主要适用于欧洲中西部国家及部分非洲国家,如德国、法国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瑞典等。
法兰克福时间最早是由德国1847年开始采用,随着铁路、邮政和通信的发展,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逐渐成为欧洲统一的时间标准。
法兰克福时间是基于太阳高度角确定的,其标准时间由15°的整区间确定。当太阳越过本初子午线时,标准时间为中午12点。按照时区的设定,太阳直射点落在东经7.5°~22.5°的地区为UTC 1时区。
在德国,法兰克福时间也被称为“中欧时间”(Mitteleuropäische Zeit),其实是因为法兰克福是德国最大的交通枢纽和金融中心,以其为基准统一时间可以方便国内外的通信和交通活动。
如今,法兰克福时间已成为欧洲和全球主要的时间标准之一,对于跨国、跨时区的商务、旅游等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