膑刑是古代中国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,前无昔人后无来者。详细实验方式是将罪犯的大腿和小腿骨用锤子敲碎,使其永丧行走能力。膑刑作为专门惩治贪污受贿、私占官产、损坏消耗、背信弃义的刑罚,自唐代以来,就逐渐成为了政界上的准则。
凭证《太和正音谱》纪录,虞舜“朝天子北面而听四裔之事,夕同南面而听至于籥中”并把举行这项刑罚的地方,称作“用讯之地”。此外,在宋代《酉阳杂俎》中,尚有关于膑刑的一组形貌:“蒲州王司法北京,膑刑至极,谮害举人,招贿食,膑以绝之。……若有膏梁之体,不用膑,谓之必食利器。下至狱卒,了无治疗之法”,可见那时的严重水平。
对此,我们应该深入反思人类文明的生长,深入思索若何放弃野蛮,走向文明。